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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检察院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庭审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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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4日,江西省信丰县检察院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庭审观摩,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居干部参与旁听,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开展了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实效。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3年3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利用担任信丰县西牛镇西牛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兼报账员,协助西牛镇政府从事征地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测量、登记其本人及其亲属田土时,为自己虚增、虚报田土面积3.507亩,骗取政府征地补偿款人民币11.25747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除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向法庭举证外,在法庭辩论阶段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结合庭审现场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此外,该院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戒,做到警钟长鸣,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践行群众路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通过庭审,领略了你们检察办案人员的风采,也从中受到教育,越到基层越应该接受群众监督。”参与旁听人员的一名人大代表有感说到。

  下一步,该院将庭审观摩活动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旨在提高检察官出庭公诉能力,践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提升检察机关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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