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7年8月份期间,信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发现,中国铁路总公司南昌铁路局南昌房建生活段在未取得信丰县水利局审批情况下,擅自在信丰县桃江河道内设立取水点,建成永久性固定的取水井,并开挖河堤,破坏、损毁堤防、护岸工程,影响了桃江河在信丰县境内的河道行洪、河势安全。信丰县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当即向县院领导汇报。在领导的支持下,召集了县水利局、国土局、水土保持局等单位相关责任人到现场勘察,较好的搜集和固定了证据。
【检察建议】信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及时责令南昌房建信丰县生活段整改。
【行政机关整改情况】2018年1月,信丰县水利局依法向南昌房建取水段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截止2018年2月,该取水段已恢复原状,并取消了该供水点的使用,全部改用自来水供水。有效的保护了河道安全。……
案件意义:该案的及时处理,有效的保护信丰县母亲河---桃江河道的行洪安全,防止河道可能造成附近居民生活安全,保护了群众财产的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