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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检察院2020年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信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323日在信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小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信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忠诚履行检察职责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贡献检察力量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打好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全院干警深入一线卡口和网格参与防疫执勤抓好机关楼院防控工作年逾五旬的检察官曾东带病坚守防控一线先进事迹获最高检、县各级媒体宣传报道。从快从严办理了一批涉疫案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口罩诈骗案件33其中谢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针对医疗废物处置领域存在的问题向卫生监督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集中整治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检查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状况,守护公共卫生安全

全面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做到不放过、不凑数。一年来,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1件5人,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件5人;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1件1人,起诉恶势力集团1件8人,恶势力团伙1件5人,法院判决结果与检察机关指控一致,案件均获有罪判决。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依法审查认定“黑财”数额达258.5万元。着眼于常治长效,在标本兼治上下足功夫,深挖黑恶线索1条并移送立案,制发检察建议12,对重点行业领域实现全覆盖,同时,积极开展回头看”,掌握落实情况治乱成效督促相关主管单位完善措施治理到位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围绕中心大局主动担当作为。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做到围绕中心谋事,融入大局干事,努力打好疫情防控、精准扶贫、招商引资、网格化管理、创文创卫和城南棚户区改造等“大仗”“硬仗”。筑牢安全稳定检察防线,一年来,受理来信来访4953受理12309检察服务热线来电129件次,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强化释法说理全年无信访积案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托双提升大走访,建立办案回访制度,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提升执法公信力。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群众满意度指数达99.22%,位列全省第39位

精准发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找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切入点着力点一是有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化打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起诉2947。从严从快惩处电信网络诈骗,提起公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件17人。二是突出抓好脱贫攻坚,办理司法救助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8.4万元,如申请人林某因交通肇事案造成重伤二级,检察长带头办理该案,并举行公开听证,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消除困难群众因案致贫的风险隐患。扎实开展结对帮扶,为挂点大阿镇的6个村拨付帮扶资金、物资共计30余万元三是坚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7件14起诉3449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及相关实施细则起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犯罪192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追缴生态补偿修复金43.77万元监督职能部门查处无证驯养单位2个收缴繁殖许可证17户

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不断健全非公企业维权机制,注重工作实效,优化办理流程,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驻高新区联系点走访企业127受理并办结诉求27,疫情期间,派出14名干警驻厂服务复工复产,经验做法在全市非公企业维权服务推进会上受到推介对民营企业实行平等司法保护在依法办案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涉企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7监督公安机关撤案6经羁押必要性审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11,作出相关决定前,对社会敏感度较高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案件重点进行研判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高度统一

二、聚焦“四大检察”,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力做优刑事检察克服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办案困难通过远程视频提讯远程开庭等方式确保案件办理依法顺利进行。一年来,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9件345人,同比下降26.23%,批准逮捕212件305人,决定逮捕1件1人,不批准逮捕39人,不捕率为11.3%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01705人,同比上升14.64%,提起公诉458670,决定不起诉64,不诉率为9.07%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提前介入713监督立案7,监督撤案5,纠正漏捕4人,追诉7,公诉环节追赃挽损200.46万元提请抗诉46,已获改判1件2人好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1件,重大案件核查72020年5月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侦查活动提前介入,靠前监督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助推监督水平不断提升

扎实做强民事检察积极构建支持起诉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多措并举的民事检察工作格局。一年来,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4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2,针对民事审判工作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2与法律援助机构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及时跟进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线索,办理支持起诉24,成功为群众追回欠薪,获点赞好评落实省、市、县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一起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的虚假诉讼案件,受到省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

稳步做实行政检察完善行政检察工作机制积极扩大监督案源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件。促成行政处罚案件实质性化解3起,督促被行政处罚的企业依法缴纳罚款13万元。对重点执法部门开展走访,掌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台账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针对怠于执行、错误执行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3件开展食品药品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摸排监督线索3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优化办案侧重点确保公益诉讼职能有效发挥。全年立案41件,同比增长32.26%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5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4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英烈权益保护领域1件,新领域案件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0%。与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北江源头及浈江流域公益诉讼协作意见,形成北江源生态和资源保护工作合力。根据全县统一部署,对全县30多个页岩矿山,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并约谈矿山负责人,实现台账清、问题清、责任清,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巩固深化改革,推动检察事业进而有为

纵深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454645适用率为84.75%,其中依法决定不起诉45人,辩护律师和值班律师参与率达100%,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提高司法效率。加强同法院沟通协调,推动量刑建议精准化,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确定量刑建议391568,法院已判决354件492人,采纳量刑建议332件487人,采纳率达98.98%。

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429起诉3747。注重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不捕率为33.33%附条件不起诉7,附条件起诉18.92%,考验期满后决定不起诉2人开展法律援助35安排亲情会见37。办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2件,就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商户向未成年人兜售香烟等问题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立即履职整改。大力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会同公安、教育部门开展侵害未成年人风险隐患排查行动。

压紧压实司法办案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一年来,院领导办理案件392占案件总数的38.51%。强化内部监督,践行办案月通报制度制发办案通报12,发出流程监控12,对226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并反馈评查意见,督促办案人员立行立改召开检察委员会17次,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84,充分运用法律咨询功能,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职责使命,进一步完善捕诉程序,与纪委监委密切协作配合,落实案件会商、线索移送、提前介入等衔接机制,确保案件高效办理,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一年来,初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3件提起公诉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对蓉江新区潭东镇城管中队原中队长陈某明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并会同法院在开庭当日组织100余名城管系统干部现场旁听庭审,取得良好警示教育效果。

四、抓实队伍建设,切实转变提升检察形象

进一步夯实党的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运用3+X模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加强基础设施保障,投入30余万元建成党建“三化”基地改选设立4个新的党支部,由部门主任担任书记,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凸显。

严管厚爱紧密结合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年共填报各类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事项30件次。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实现谈心谈话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对全院干警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搭建文化育检”平台,积极开展读书交流、红色教育、体育运动等文体活动,激发干警闯劲活力。

深入开展两整顿一提高行动贯彻行动要求明确目标步骤,持续行动不停歇。运用信丰丰富的红色资源组织形式多样的红色革命教育激励检察干警向榜样学习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告诫全体干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队伍形象、队伍作风有力改进,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健全数据公开通报机制公开法律文书611,法律文书公开率达100%接待服务律师212人次。主动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88人次举办检察开放日3,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30余次。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专项调研,工作情况报告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工作得到充分肯定和有力推进。抓好宣传舆论工作,检察新媒体发布原创文章200余各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90余篇,微信公众号在2020年度全省政法新媒体检察系统榜单中排名第9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示范先行的美好前景鼓舞人心。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对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问题和差距,一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司法理念和监督能力还需下大力气改进,监督刚性和办案质效与新时代新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基础建设推进缓慢,新建技侦大楼项目尚未立项,智慧检务场所建设不够完善;三是队伍建设还有差距,本领恐慌、能力不足的矛盾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全力解决。

2021年度工作打算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建设的实施之年,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四大检察”为主线,强化法律监督,忠诚履行职责,严明纪律作风,以强有力的检察监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高效衔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握正确方向

一是巩固深化党的建设。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抓好党建“三化”工作,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二是激发队伍发展活力。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和人才培养机制,因材因需培养一批“专、多、长”检察人才。严格落实员额动态调整机制,选拔优秀干警勇担重任,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工作氛围。

三是凝心聚力服务大局。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严厉惩治“三农”领域违法犯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效衔接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和平安信丰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繁荣稳定、长治久安。

二、紧扣“四大检察”,做细做实法律监督

一是强监督,创优刑事检察。延伸监督触角,转变监督观念,树牢“办案就是办他人的人生”的司法理念,不断改进办案质效。努力提高办案本领,解决量刑经验、办案能力不足问题,提高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降低案-件比上诉率。

二是提质效,完善民事检察。以《民法典》正式施行为重要契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发挥对类案的案例指导作用,防止片面追求监督数量。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件敏感性,积极监督民事审判活动,用良好的监督效果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求突破,激活行政检察。聚焦保障基本民生、服务非公经济等重点,对合理合法的行政申诉案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保障被执行主体不因不当执行陷入生产经营困难,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四是重民生,强化公益诉讼牢牢把握公共利益这一核心,传递“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追求“双赢、多赢、共赢”,最大程度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度,巩固办案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三、抓好教育整顿,苦练内功提质增效

一是抓纪律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抓思想政治办案理念纪律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强化创先争优意识,提高领导干部闯劲干劲,团结带领全院干警甘奉献、有作为。

二是抓办案监督,优化案件质效。科学运用内部监督结果,将案件质量评查的正、反面结果运用到检察官业绩考核中。深入开展研究调研,挖掘数据背后的价值,以科学优质的调研成果辅助解决办案问题。

三是抓廉洁自律,凝聚发展活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营造“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浓厚氛围。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坚定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有力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努力“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作出更大贡献!

 


注释

2020年1月至2月期间,谢某通过微信发布虚假信息,先后骗取8名受害人17万余元。2020年3月,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谢某某。2020年6月,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谢某提起公诉,同月,县人民法院采纳县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万元。

②2019年,王某贵在小河镇五村村田间地头架设捕鸟网12张,非法猎捕各类鸟类361只。2020年8月,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要求承担附带民事赔偿。2020年9月,县人民法院以王某贵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追缴生态修复金2.66万元。

③ 2020年10月,赣州市众恒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县人民检察院反映一起赔偿纠纷案件,请求检察机关协调介入。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迅速了解案情,对接职能部门,并到现场勘察及当事人进行沟通,对有关赔偿要求进行分析后及时进行释法说理,经过多次磋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12月,众恒光电公司负责人将一面绣有“立检为公保民生,检察情深系民企”的锦旗送到信丰县人民检察院,表达真诚感谢。

④2019年3月,陈某等12名农民工经人介绍陆续由劳务公司安排到信丰某企业项目中提供劳务。后该企业以工程未达到付款标准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工程方也未依约支付陈某等12人劳动报酬,拖欠工资达21万余元,经多次索要未果。针对此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向劳动仲裁院发出12份支持起诉书,支持12人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经检察机关与劳动仲裁院沟通协调,三方达成和解意见,由劳务公司和工程方共同支付付清农民工工资,获得一致好评。

公益诉讼新领域”:指检察机关办理的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以外的公益诉讼案件,如涉及公共安全、互联网公益保护、文化遗产和国家尊严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权利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领域。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三年来280多个建设工程项目未征收环境保护税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税务部门依法追缴,有效防止国有财产流失,维护国家利益。

⑥附条件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三个规定: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

-件比: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对比关系。最理想的案-件比应当是1:1,即案子进入检察机关后,在经过即使把工作做到极致也不可避免的必经程序后一次性办结,检察办案质效最高,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就相对更好。案-件比“1:1”是检察机关努力的方向,通过把每一个办案环节做到极致,削减掉“1:1”之外的“件”,有效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规范检察权运行,促进司法办案公正、高效,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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