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0日在信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 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信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县委、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和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217”总体思路,大力弘扬“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把可能做到极致”精神,实现“党建强、业务精、品牌亮、形象好”工作目标,围绕中心、忠诚履职、能动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一、突出党建领航铸魂,着力确保正确方向
以对党忠诚立检。不断强化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凡事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坚决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一年来,向县委、市人民检察院、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0次。开展“反‘六不’、转作风、提质效”以及“提素质、改作风”专项行动,接受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全面接受“政治体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检察领域意识形态绝对安全。
以主题教育聚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以学为本,开展学习研讨20余次,将理论武装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规范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检委会集体学习。大兴调查研究,积极践行“四下基层”,检视问题并研究整改措施25条。制定检察服务民生清单,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做优做实人民至上。
以党建引领发展。加强示范党支部建设,退休干部党支部获评全县离退休干部党建示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信平调解工作室”品牌,党员带头化解矛盾46件。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所办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1件①、全省典型案例3件、全市典型案例2件,10名干警入选上级检察人才库。推行“教学+实战”模式,举办“信检课堂”12期,邀请党建、经济、法律等领域专家为干警授课,加快推进教育培训成果落实到检察履职之中。
二、围绕大局能动履职,奋力护航发展稳定
履职尽责维护和谐安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一年来,批准逮捕199人,提起公诉651人。突出惩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起诉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80人,起诉寻衅滋事、“黄赌毒”等犯罪43人,同比分别下降46%和52%,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着力推动简案快办,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高效办理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407件417人,进一步促进繁简分流。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84人,与侦查机关协同发力追赃挽损400余万元,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更有保障。
主动作为助推市域治理。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聚焦民之所向监督履职,督促回收和清理农用薄膜263吨,催缴耕地占用税77万余元,挽回、复垦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1亩,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办理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0件22人,解决砂场非法侵占桃江水域岸线问题4件。助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支持县自然资源局起诉追讨生态修复治理费用290余万元。紧盯源头治理,围绕行业领域漏洞、安全生产等方面,结合司法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份,督促职能部门强化履职和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能动司法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依托“信速办”“520企业服务日”“非公企业维权办”等平台提供更优法治服务,走访企业70余家,受理并办结企业法律诉求36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风险提示50次,解决实际问题21个。严惩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起诉15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的办理,全面准确把握“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三、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倾力增进民生福祉
尽心尽力办好民生案件。办理信丰首例高空抛物及“依托咪酯”②案件,坚决保护群众人身安全。重点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黑灰产”犯罪,依法起诉119人,宣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护航民生民利等专项行动,发出检察建议5份。立案办理土地污染、食品药品等公益诉讼案件19件。实质性推进行政争议化解,与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跨省协作,撤销一起21年前的虚假婚姻登记,着力解决困扰群众多年顽疾,彰显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决心。
用心用情呵护老幼群体。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办理1件涉及65名老年被害人养老诈骗案件,挽回损失20万元,全力守护群众“养老钱”。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人,已提起公诉20人。通过办案救助未成年人1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3万元。定期召开未成年人强制报告③联席会议,与公安、教体、民政等部门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机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开展从业查询1.2万人次。运用法治副校长等机制开展法治宣讲、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覆盖师生8万余人。结合案件办理进行综合履职,就中职院校管理、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文身等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件。
真心真意回应群众诉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落实每月检察长接访日等制度,定期发布领导干部接访安排,切实抓好领导包案和重复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8件112人次,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来电46人次,院领导化解矛盾20件,做实对群众的来信来访程序性回复、阶段性回复、办理结果答复三个100%。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对因案致贫、生活困难的群众施以援手,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93.82万元,救助金额同比增长56.2%。聚焦重点人群,落实救助责任助力乡村振兴,救助脱贫户12人,发放救助金19万元。
四、不断深耕主责主业,全力守护公平正义
精益求精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追诉有罪者,保护无辜者,提出抗诉2件,均获支持。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轻罪治理”,实现罚当其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④764件893人,适用率达95.6%,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652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9.17%,一审服判率97.2%,从源头上减少大量上诉、申诉案件。加强监检衔接,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贡献检察力量。
精准发力做好民事检察。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注重类案监督和个案纠错,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法律监督格局。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制发检察建议10份,促成当事人民事和解16件。联合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台协作意见,共同规范破产审理活动及相关破产参与人行为,有效化解破产难题。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起诉26件,追讨劳务薪资17万余元。
持续用力做实行政检察。将以“我管”促“都管”的新时代检察理念融入检察履职,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4件,对审判活动和行政机关执法活动发出检察建议9份。积极推动两法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6件,有序抓好行刑反向衔接⑤工作,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94份。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环节多、周期长、矛盾尖锐复杂的情况,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手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0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守正创新做强公益诉讼。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围绕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在“4+N”领域⑥彰显更大检察作为,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2件。注重从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中发现和互移线索,推动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相互转化17件。推行“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模式,呈报的《关于信丰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调研报告》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煤矸石矿山修复治理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经验获省电视台专题报道,专题片《再造绿水青山》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故事。
五、全面推进自我革命,竭力锻造忠诚铁军
持之以恒从严管党治检。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纪律规矩,持续纠治“四风”,切实预防和解决检察干警思想、作风等方面问题。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⑦,记录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情形66件。定期与干警谈心谈话,开展政治家访与谈话100余人次,全面掌握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思想、生活状态。
一体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注重多岗位、多渠道、多层面培育锻炼检察人才,选派6名干警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跟班历练,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能,切实提高检察官办案组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深化检校合作,与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达成共建协议,促进检察事业与法学教育双向、良性互动。2023年,32人次获市县荣誉表彰,先后17次获市县集体表彰。
精耕细作擦亮特色品牌。立足检察履职,精准选树品牌,持续推动检察实务与理论研究深度融合,一年来,4篇调研文章在省、市获奖,1项课题获省人民检察院立项,被评为全市理论研究年会优秀组织单位。积极延伸检察触角,促进检察服务下乡包村进社区,实现乡镇、高新区、村(居)委会法治宣传全覆盖。定期对人民群众开展走访,及时了解诉求、化解矛盾,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晓度与满意度。
六、始终坚持阳光司法,致力走好法治道路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落实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司法活动报告制度,精心办理代表委员议案与提案。探索创新“1+4+N”工作模式,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畅通立法参与渠道,提供立法意见建议42条。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履职的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37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积极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持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发布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2637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处理4次。加强检律互动,定期召开检律会商会,接待律师、提供阅卷服务203人次,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强化检察宣传,讲好检察故事,在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发表稿件130余篇,“两微一端”发布办案动态200余条,大力弘扬检察正能量。
全面加强内部监督。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的日常同步动态监控,完善流程监控预设提醒机制,对案件质量实行日监管、周通报、月分析,督促各部门监督履职,发出书面流程监控73条,开展案件评查51件次,促成移送内部监督线索65条,成案率100%。坚持检务督察院领导值月制度,印发检务督察通报12期,及时查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行“挂图作战”调度案件质效,发出预警提示179次,推动办案问题整改,实现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信丰检察取得的各项成绩,是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深切体会到,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必须以推进检察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信丰高质量发展,必须狠抓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县人民检察院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上仍需深入,在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的实效上仍需提升,在法律监督刚性上仍需强化,在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上仍需发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对标“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能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强化政治建设、优化服务保障、做实法律监督、坚持人民至上、全面从严治党上展现更大作为,以能动履职推动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现代化,奋力开创信丰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强化政治建设。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做到“一切从政治上看”,以检察为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全面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到检察履职全过程。
二是坚持胸怀大局,优化服务保障。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实现先立后破,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县委“1217”总体思路细化落实服务保障措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积极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三是坚持履责于行,做实法律监督。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发挥控告申诉反向审视作用,着力解决监督不力、监督虚化弱化等问题。
四是坚持为民司法,坚持人民至上。拓展检察为民新渠道,以能动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以求极致的态度把“小案”办成“精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坚持靶向发力,全面从严治党。牢记“三个务必”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持续破解人才队伍、素能提升、履职保障等发展难题。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努力锻造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潮平岸阔帆正劲,乘势而上谱新篇!信丰高质量发展其时已至、其势已成!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各项决议,苦干实干,接续奋斗,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信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注释:
①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落实高标准农田工程建后管护行政公益诉讼案:2023年8月,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落实高标准农田工程建后管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023年3月,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农业农村部联合部署开展的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公益诉讼江西行”主题活动,主动与县人大常委会对接耕地保护工作,围绕耕地领域损害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形成耕地保护强大合力。针对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问题,县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诉前磋商,形成整改意见。之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职,高质高效推进整改到位,解决了60亩耕地的灌溉问题,并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高标准农田进行定期巡查和管护,建成高标准农田“田管家”智慧监督平台,建立了“管护分离”建后管护新模式。
②依托咪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为非巴比妥类静脉短效催眠药。依托咪酯多被不法分子作为“烟粉”被添加到香烟或是电子烟中诱骗青少年和广大烟民进行吸食。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正式列管,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③强制报告: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 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认罪”基本含义是指当事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认罚”的基本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从宽”是指在处理上既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罚,也包括程序上从简处理。
⑤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通常称为“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行刑反向衔接的主要内容是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被不起诉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发检察意见,依法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的制度。
⑥公益诉讼“4+N”领域: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公共利益提起的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主要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烈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
⑦三个规定:2015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